《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政策解读-尊龙凯时一人生就是博官网

日期:2023-04-10 15:25: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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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决定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农业户口移民进行扶持。同时,要求各省统筹安排好大中型水库非农业移民安置工作,加大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投入。为确保移民群体社会稳定,根据市领导批示,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出台了《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的扶持政策。

一、修订背景

为解决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引发的连带影响问题,确保移民群体社会稳定,根据市领导批示,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于2007年出台了《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的扶持政策,期限暂定5年,每5年修订一次,分别于2012年和2018年进行了修订。2018年修订印发的《北京市扶持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的意见》(京水务计〔2018〕9号)于2022年底到期。

为了平衡农业户口移民和农转非移民之间的利益矛盾,在征求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各区政府、区水务局意见后,上报市政府进行政策延续。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农转非移民扶持政策

将符合条件的农转非移民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   

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各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对符合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农转非移民,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救助政策。

对有特殊困难的农转非移民家庭,符合本市临时救助条件的,各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二)对农转非移民进行补贴

扶持范围:因修建大中型水库占地搬迁的水库移民及其后代中,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且无固定职业的人员;

扶持标准:560元/年·人;

扶持期限:暂定五年(2023~2027);

发放方式:采取资金直补到人的方式进行发放。

六类农转非移民不能登记为培训补贴人口:

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和离退休人员;

②在核定年度内,已由各类性质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12个月的人员;

③已享受国家600元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资金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④2013年1月1日以后因出生、婚姻关系变化、外省市迁入、考入大中专院校转非、农转非、部队转业、退伍等原因增加的人员;

⑤正在服刑人员;

⑥已领取社会养老金人员。

三、修订依据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2500号)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是将“培训补贴”更改为“补贴”。

二是结合五年来政策执行情况,对核增农转非移民申报材料进行了调整。根据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精简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的通知》要求,对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材料进行精简,由原来需要申请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有效证件明确精简4项内容:1.户口本;2.结婚证;3.出生证明;4.在校证明。

政策的主要扶持范围、扶持标准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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