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南水北调东干渠管理处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属于北京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置职能科室5个、基层管理所4个,分别是行政办公室、党务办公室、财务科、工程科、调度科、运行维护所、朝阳管理所、亦庄管理所、通州管理所。单位职责包括:负责辖区范围内工程运行期的运行管理;负责工程设备设施调试、运行、维护、保养;负责工程沿线安全巡查及监测等工作;负责辖区范围内水资源保护与配置、水环境维护;负责汛期防汛抢险。
(二)人员构成情况
事业编制65人,实有人数58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8512.21万元,比上年增加623.83万元,增长7.9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448万元,比上年增加559.62万元,增长7.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4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625.51万元,比上年减少176.63万元,下降2.26%,其中:基本支出1977.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5.93%;项目支出5647.9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4.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448万元,比上年增加559.62万元,增长7.09%。主要原因: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年中追加南干渠工程日常维护第四季度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6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5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02%;农林水支出7406.0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7.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1年度决算2.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38万元,下降56.94%。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1年度决算2.5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3.38万元,下降56.94%。主要原因:响应“过紧日子”号召,相应减少了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1年度决算152.6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21年度决算152.68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3、“农林水支出”2021年度决算7406.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47.43万元,增长18.33%。其中:
“水利”2021年度决算7406.08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47.43万元,增长18.33%。主要原因: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水利工程日常维修养护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按9个月申请,年中追加南干渠、东干渠管理处第四季度预算资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913.34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28.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28.0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1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12.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78%。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3台,450.81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