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决算-尊龙凯时一人生就是博官网

日期:2021-09-16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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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的函》(京编办行[2017]302号),设立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为正处级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为:受市水务局委托,承担本市南水北调工程保护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下辖4支分队,分别为第一分队、第二分队、第三分队和第四分队。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南水北调工程执法大队单位行政编制35人,实际29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01.49万元,比上年增加359.80万元,增长17.6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35.20万元,比上年增加403.51万元,增长20.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5.2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362.78万元,比上年增加421.76万元,增长21.73%,其中:基本支出882.2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7.34%;项目支出1480.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62.6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01.49万元,比上年增加359.80万元,增长17.62%。主要是由于新增人员和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2020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6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8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8%;农林水支出2360.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9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2020年度决算1.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18万元,下降63.60%。其中:

“进修及培训”2020年度决算1.8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18万元,下降63.60%。主要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2、“农林水支出”2020年度决算2360.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5.20万元,增长0.50%。其中:

“水利”2020年度决算2360.9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15.2万元,增长0.50%。主要是由于新增人员和落实人员正常调资等有关政策,2020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有所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82.23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797.68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83.3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00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支出1.17万元。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减少原因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和规模。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84.55万元,比上年增加31.83万元,主要是由于2020年新增人员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8.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7.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7.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2.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1.6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0台,0.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96.9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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