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机构设置:
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工程管理科、水政科、河长制工作科、水流调度科、信息管理科、财务科、人事劳资科、东水西调管理所、清河管理所、后勤事务管理所。
本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
2.负责管理范围内水环境保护和所属工程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3.负责管理范围内所属供水设施的运行工作。
4.负责清河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承担清河运行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
6.承担管理范围内水文监测和资料整编工作。
7.承担管理范围内涉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8.参与管理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工作。
9.参与清河与市政排水设施运行的协调工作。
10.参与制定清河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
11.参与清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统一调配工作。
12.参与清河流域涉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3.负责统筹协调督办清河流域内河长制相关工作。
14.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东水西调管理处单位事业编制152人,实有人数137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8617.52万元,比上年8652.24万元减少34.72万元,下降0.4%;2020年度支出总计7777.46万元,比上年8185.39万元减少407.93万元,下降4.98%。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8617.52万元,比上年8652.24万元减少34.72万元下降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11.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5.65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7%。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7777.46万元,比上年8185.39万元减少407.93万元,下降4.98%,其中:基本支出4399.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6.56%;项目支出3378.2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3.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8611.86万元,比上年8052.61万元增加559.25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为项目数量增加,使项目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65.76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65.7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7265.7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7873.13万元减少607.37万元,下降7.71%。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0年度决算480.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80.40万元,增长100%。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4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480.4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480.4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80.40万元,增长100%。其中: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99.2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3682.3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588.55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7.06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41.32万元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22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48万元减少16.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1.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47万元减少1.01万元。主要原因:接待数量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公务接待,公务接待3批次,公务接待27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7.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00万元减少9.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无此项预算,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7.7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7.00万元减少9.25万元,主要原因:车辆支出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7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1.34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属于此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13.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88.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4.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55.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55.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7.3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0台,181.28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本单位无相关内容。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之和。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中的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