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决算-尊龙凯时一人生就是博官网

日期:2021-09-16 10:00:00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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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0年度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0年度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属于北京市水务局下属二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关于水务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和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管理范围内水环境保护和所属工程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负责管理范围内所属供水设施的运行工作;负责潮白河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潮白河运行方案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承担管理范围内涉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管理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工作;协调、监督、指导沿河区县做好潮白河河道、堤防等有关涉水事务的管理工作;参与制定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资源统一调配工作;参与流域涉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承担市水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设有15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工团办)、行政办公室、工程管理科、规划与科技科、河长制工作科、水资源管理科、防汛与信息科、应急与安全科、人事教育科、财务管理科,供水管理所、向阳闸管理所、河道事务管理所、后勤服务中心、水政监察大队(水政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潮白河管理处单位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49人,实有142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53人。离退休人员5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6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3350.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58.91万元,增长10.41%。2020年度支出合计12460.6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1.23万元,下降7.8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3350.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58.91万元,增长10.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44.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6%;其他收入6.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4%。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2460.6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1.23万元,下降7.85%,其中:基本支出4995.3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0.09%;项目支出7465.3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9.91%。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344.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58.92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本年年中追加项目经费。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454.66万元,比上年减少1061.21万元,下降7.85%。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减半征收、追加项目经费跨年实施。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5.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5.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70%;农林水支出11057.4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6.9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0年度决算5.3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6.94%。主要原因:由于疫情原因,暂停部分培训业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45.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77万元,下降5.8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545.5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33.77万元,下降5.83%。主要原因:社保缴费减半征收。

3、“农林水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1057.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2.8万元,下降0.74%。其中:

“水利”(款)2020年度决算11057.4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2.8万元,下降0.74%。主要原因:按照缩减经费等要求,严控相关经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6.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846.2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7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下同)2020年度决算846.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46.29万元,增长10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46.2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46.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此基建项目是年中追加,年初无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内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989.35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4337.6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544.24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87.47万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19.95万元。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仅包括本单位。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5.9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51.85万元减少5.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无此项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81万元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减少一般性支出,未发生公务接待事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45.9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4.01万元减少5.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20.55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20.55万元增加0.00万元。2020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20.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5.4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0.49万元减少5.06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出行里程减少,故相应车辆费用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0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6.62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86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5.93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71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2.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82.7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78.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70.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74.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4.03%。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12台,238.3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571.2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根据自身业务职能,在以下四项基础上,至少增加一项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没有专业性较强名词的,可对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等进行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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