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水务局(东城区城市综管委、西城区市政市容委)、局属各相关单位、局机关各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
2014年12月31日,市政府审改办印发京审改办〔2014〕5号文件,决定在试点基础上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新的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为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京政办函〔2013〕86号),规范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工作,市水务局在试点基础上制定了《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指南(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指南(试行)》(京水务法〔2013〕70号)同时废止。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水务局法制处反馈。
特此通知。
北京市水务局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