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埋设公共供水设施的地面上挖坑-尊龙凯时一人生就是博官网

日期:2021-03-19 10:49    来源:市水务局网站

字号:        

14现场勘验.png

现场勘验

14现场复查.png

现场复查

  2020年12月8日,水务执法人员接举报,反映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南侧辅路京张铁路桥下在埋设公共供水设施的地面上挖坑。经查,2020年12月7日晚上,某建筑工程公司在北京市昌平区北清路南侧辅路京张铁路桥下在埋设公共供水设施的地面上挖坑。所挖的坑洞长约4米,宽约0.5米,深约0.5米,gps卫星定位为n 40°05'24.41"、e 116°16'47.97"。坑洞内埋设有一根dn800球墨铸铁管的公共供水管线,该公共供水管线直径800mm。该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城市公共供水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当事人属违法行为。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对违法事实认定无异议。市水务局向当事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京水监责字[2020]第416号),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12月11日复查,当事人已按照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回填了坑洞,恢复现场原状。同日,水务执法人员送达《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京水监告字[2020]第185号),认真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鉴于当事人在埋设公共供水设施的地面上挖坑,造成供水管道破损漏水,具有从重处罚情节,12月3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北京市水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水监罚字[2020]第173号)和《行政处罚缴款书》(第173号),对当事人处以3000元的罚款。2021年1月6日当事人到银行缴纳了罚款,此案执行完毕。

网站地图